根据中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人事主管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以下责任:
1. 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 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为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 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具体赔偿金额的计算方式以及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还需根据具体情况和地方性法规来确定。劳动者在主张权利时,应当保存好相关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记录等,以便在发生争议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遇到具体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得更详细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