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可以从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务的建筑业企业。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住宅、商业、办公、工业等各类房屋建筑工程。
公共建筑工程:包括学校、医院、体育场馆、文化设施、社会福利设施等。
工业建筑工程:包括各类工业厂房、仓库、科研楼等。
2. 地基基础工程:
地基处理工程: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加固工程等。
地基与基础工程:包括桩基础、地下连续墙、地下室等。
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包括室内外墙面、地面、顶棚、门窗等装饰装修。
钢结构工程:包括钢结构制作、安装等。
4. 建筑幕墙工程:
铝合金、玻璃、石材等建筑幕墙的安装。
5. 金属门窗工程:
金属门窗的制造、安装。
6. 预拌混凝土工程:
预拌混凝土的生产、运输、泵送等。
7. 预制构件工程:
预制混凝土构件的制造、运输、安装等。
8. 环保工程:
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废水、废气等环保处理工程。
9. 建筑智能化工程:
建筑智能化系统的设计、施工、调试等。
10. 消防设施工程:
消防设施的安装、调试、检测等。
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的具体业务范围以企业资质证书载明的为准。企业在承接工程时,应严格按照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进行,不得超越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接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