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公费师范生分配是指山西省政府为吸引优秀人才从事教育事业,通过选拔优秀高中毕业生或在校大学生,进行免费教育培养,毕业后安排到基层学校任教的一种政策。以下是山西公费师范生分配的详细说明:
一、选拔对象
1. 山西省户籍的高中毕业生;
2. 山西省户籍的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二、选拔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 品学兼优,热爱教育事业;
3. 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标准;
4. 符合其他相关要求。
三、培养方式
1. 免费教育:被录取为公费师范生的学生,在校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2. 定向培养: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由省、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明确培养目标和要求;
3. 定向就业:公费师范生毕业后,按照协议要求,到定向基层学校任教。
四、分配原则
1. 公平公正: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分配;
2. 因地制宜:根据各地教育教学需求,合理分配公费师范生;
3. 注重需求:优先考虑贫困地区、农村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特殊教育学校的需求;
4. 个人意愿:尊重公费师范生的个人意愿,尽可能满足其就业选择。
五、分配程序
1. 选拔录取:根据报名人数和选拔条件,组织选拔考试,确定录取名单;
2. 签订协议:被录取的公费师范生与省、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3. 培养过程:在校期间,公费师范生按照协议要求,参加教育教学实践活动;
4. 分配就业:毕业后,按照协议要求,到定向基层学校任教。
六、政策保障
1. 财政保障:省、市、县(市、区)财政部门对公费师范生教育培养和就业安置给予经费保障;
2. 保险保障:为公费师范生购买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3. 职业发展:鼓励公费师范生在基层学校发挥专业特长,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山西公费师范生分配政策旨在选拔优秀人才从事教育事业,为基层学校提供优质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被录取的公费师范生需严格遵守协议,履行义务,为我国教育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