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规划签字要求如下:
1. 监理规划编制完成后,应由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核。
2. 审核通过后,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在监理规划首页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监理单位公章。
3. 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在监理规划首页签署审批意见,并加盖监理单位公章。
4. 监理规划经审批后,监理单位应将监理规划报送建设单位。
5. 建设单位收到监理规划后,应在监理规划首页签署意见,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6. 监理单位应在监理规划报送建设单位后,将监理规划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7. 监理规划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后,监理单位应将监理规划存档。
具体要求如下:
1. 监理规划编制单位应确保监理规划内容完整、准确、合规。
2. 监理规划应包括监理范围、监理内容、监理目标、监理组织机构、监理人员配备、监理工作程序、监理措施、监理设备、监理费用等内容。
3. 监理规划应明确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4. 监理规划应与工程合同、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等相关文件相一致。
5. 监理规划中的监理措施应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6. 监理规划中的监理设备应满足监理工作需要。
7. 监理规划中的监理费用应合理、合规。
8. 监理规划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地方规定等。
9. 监理规划应经过监理单位内部审核、审批,并报送建设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10. 监理规划应妥善保管,确保其完整性和保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