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建筑物的防火分类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包括建筑高度大于50米的公共建筑,以及建筑高度大于24米且层数超过16层的多层公共建筑。
2. 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包括建筑高度大于24米且不大于50米的公共建筑,以及建筑高度大于24米且层数不超过16层的多层公共建筑。
3. 多层公共建筑:包括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且层数不超过10层的公共建筑。
4. 单多层住宅建筑:包括建筑高度不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
5. 高层住宅建筑:包括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
6. 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包括地下室、半地下室以及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的半地下建筑。
这六大类是根据建筑的高度、层数和使用功能等因素进行划分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不同类型的建筑在防火设计、消防设施和火灾防治措施等方面有针对性的要求,从而提高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