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主体的法律责任和公务员的法律责任追究,在中国主要通过以下途径进行:
行政主体的法律责任追究:
1. 行政处分:由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违法的行政主体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
2. 行政赔偿:如果行政主体的违法行为造成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损害,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 刑事责任:如果行政主体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民事责任:在特定情况下,如果行政主体的行为违反了民事法律规定,也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公务员的法律责任追究:
1. 行政处分:由公务员所在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
2. 纪律处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给予公务员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纪律处分。
3. 刑事责任:如果公务员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民事责任:与行政主体类似,如果公务员的行为违反了民事法律规定,也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追究程序:
1. 自查自纠:行政主体和公务员应当主动查找和纠正自己的违法行为。
2. 投诉举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向有关机关投诉举报。
3. 调查核实:有关机关对投诉举报进行调查核实。
4. 依法处理:根据调查核实的结果,依法对行政主体和公务员进行责任追究。
5. 公开透明:责任追究过程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具体的追究程序和方式可能因具体情况而异,以上仅为一般性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