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通常不属于民营企业。供销社是中国特有的合作经济组织,起源于新中国成立初期,其主要任务是组织农民进行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供应与销售,以及提供农业技术指导和农产品加工等服务。供销社最初是集体所有制的形式,后来逐渐发展成为集体所有制与股份合作制相结合的组织形式。
改革开放以来,供销社进行了改革,一些地方的供销社引入了股份合作制,但它们依然保持着为农民服务的宗旨,并且与民营企业有区别。民营企业是指由私人投资兴办的企业,其所有权和经营权归私人所有,而供销社的资产和运营模式通常与民营企业的性质不同。因此,供销社不被归类为民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