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作人员旷工的处理意见通常遵循以下原则和步骤:
1. 调查核实: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对旷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收集相关证据,包括考勤记录、工作日志、同事证言等。
2. 通报批评:对于初次旷工或旷工时间较短的情况,可以给予口头或书面通报批评,提醒其改正。
3. 扣除工资:根据旷工的天数,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扣除工资。旷工期间的工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4. 警告或记过:对于多次旷工或旷工时间较长的情况,可以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警告处分通常为6个月,记过处分通常为12个月。
5. 降级或撤职:如果旷工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如旷工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可以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
6. 解除劳动合同:对于连续旷工超过一定期限(如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一定天数(如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7. 法律途径:如果旷工行为触犯法律,如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以下是一个旷工处理意见的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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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工处理意见
经调查核实,[姓名]同志于[日期]至[日期]期间,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累计旷工[天数]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单位名称]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现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1. 对[姓名]同志进行书面通报批评,要求其深刻反省,加强纪律观念。
2. 从[日期]起,扣除[姓名]同志旷工期间的工资,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3. 给予[姓名]同志警告处分,期限为6个月。
4. 要求[姓名]同志在接到处理意见后,一周内提交书面检讨。
5. 如[姓名]同志在今后工作中再次出现类似情况,将依法依规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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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以上意见仅供参考,具体处理方式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单位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