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转学落户条件如下:
1. 转学对象:金华市范围内各级各类学校在校学生。
2. 转学条件:
(1)因家庭住址迁移,需要转学的学生,须提供户口簿、房产证等相关证明。
(2)因父母工作调动,需要转学的学生,须提供父母工作调动证明、户口簿等相关证明。
(3)因其他原因需要转学的学生,须提供相关证明。
3. 转学程序:
(1)学生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2)原就读学校审核同意后,出具转学证明。
(3)学生持转学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金华市教育局申请办理转学手续。
(4)金华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出具转学通知书。
(5)学生凭转学通知书到新就读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4. 注意事项:
(1)转学申请应在学期开始前提出。
(2)转学手续办理过程中,学生需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转学顺利进行。
(3)转学后,学生应尽快适应新学校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金华市教育局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教育局或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