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下人员不能被录用为公务员: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这意味着有犯罪记录的人不能被录用为公务员。
2. 曾被开除公职的:曾被任何机关、团体开除公职的人也不能被录用。
3. 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例如,某些法律法规可能规定因特定原因(如道德败坏、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不能录用为公务员。
具体来说,以下情况也可能导致不能录用为公务员: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例如,有严重欠债不还、逃避税收等行为的人。
因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在审查调查期间,相关人员不能被录用。
其他不符合公务员录用条件的:包括但不限于道德品质、职业操守、身体健康等方面的问题。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公务员队伍的纯洁性和专业性,维护公务员队伍的形象和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