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的最新规定如下:
1. 延续注册时间: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应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2. 注册证书有效期: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
3. 延续注册条件: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持有有效的建造师资格证书;
注册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提出延续注册申请;
无《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不予延续注册的情形。
4. 延续注册流程:
登录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提交延续注册申请;
上传相关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等;
系统审核通过后,打印延续注册申请表;
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延续注册手续。
5. 不予延续注册的情形:
涉嫌犯罪的;
受到刑事处罚的;
被吊销资格证书的;
逾期不申请延续注册的;
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
请注意,以上规定仅供参考,具体实施细则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您在申请延续注册前,咨询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查看最新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