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级市是中国行政区划的一种,它是介于省级行政区和县级行政区之间的行政单位。地级市通常由若干个市辖区、若干个县和若干个自治县组成。地级市的设立和管理由省级行政单位负责,其行政级别相当于省级行政单位下的一个行政中心。
地级市的主要职责包括:
1. 政府职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的管理。
2. 经济发展: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3. 社会事业:发展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4. 城市建设:规划和管理城市基础设施,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形象。
5. 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地级市在中国的行政区划中占有重要地位,是连接中央政府和基层政府的重要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