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的建筑主材调价规定通常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福建省物价局)制定,旨在规范建筑市场,维护建筑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下是一些基本的调价规定:
1. 调价原则:
建筑材料价格应当遵循市场规律,反映价值规律。
价格调整应当有利于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建筑行业健康发展。
2. 调价范围:
包括水泥、钢材、木材、砖、石、砂、石、混凝土等主要建筑材料。
3. 调价依据:
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法规。
市场供求关系。
生产成本变化。
国家和省物价部门的规定。
4. 调价程序:
建筑材料生产企业或经销商提出调价申请。
县级以上物价部门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发布调价通知。
5. 调价周期:
一般情况下,调价周期为半年或一年。
6. 调价幅度:
调价幅度根据市场价格波动、生产成本变化等因素确定。
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限价。
7. 价格公示:
建筑材料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应当将调价信息公示于醒目位置。
8. 争议处理:
建筑材料价格争议,可向当地物价部门投诉。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调价规定请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福建省物价局)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