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签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针对外国驻华使、领馆和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的人员及其家属所发放的一种签证。持有A3签证的外国人可以在中国停留,主要目的是为他们的家属提供陪伴或照顾。
具体来说,A3签证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1. 外国驻华使、领馆的行政、技术人员及其家属;
2. 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家属;
3. 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国专家及其家属。
持有A3签证的外国人,在中国停留期间,不得从事与签证目的不符的活动。A3签证的有效期通常较短,一般为1年,但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