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身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生命权:指公民对自己的生命享有的不受侵犯的权利。
2. 身体权:指公民对自己的身体组织、器官享有完整性和不受他人非法侵犯的权利。
3. 健康权:指公民对自己的身体健康享有不受侵犯的权利。
4. 姓名权:指公民对自己的姓名享有的合法权益,包括姓名的选择、使用和改变等。
5. 肖像权:指公民对自己的肖像享有的合法权益,包括肖像的使用、发布和修改等。
6. 名誉权:指公民对自己的名誉享有的合法权益,包括名誉的保护、名誉权的维护等。
7. 荣誉权:指公民对自己的荣誉享有的合法权益,包括荣誉的获得、荣誉的维护等。
8. 隐私权:指公民对自己的个人隐私享有的合法权益,包括个人信息的保护、隐私权的维护等。
9. 人格尊严权:指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
这些权利是我国法律保障的基本人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犯。同时,这些权利也是构建和谐社会、保障人民幸福生活的重要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