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受严重警告处分的公务员在头年年度考核时,如果正处于立案期间且暂不评等次,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 暂不评定等次:由于公务员正处于立案调查期间,其工作表现可能受到一定影响,因此可以暂时不评定等次。
2. 考察工作表现:尽管不评定等次,但组织上仍然会对公务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考察,记录在案。
3. 综合评价:在立案调查结束后,根据公务员在整个年度的工作表现和立案调查的结果,进行全面综合评价。
4. 确定等次:根据综合评价的结果,确定公务员的年度考核等次。
具体操作时,可以参考以下步骤:
立案期间:公务员所在单位应暂停对其进行年度考核等次的评定,但需继续记录其工作表现。
立案调查结束:立案调查结束后,根据调查结果和公务员的工作表现,由所在单位提出评定意见。
审批:评定意见需经上级人事部门审批。
反馈:最终评定结果需反馈给公务员本人,并作为其人事档案的一部分。
具体操作可能因地区和单位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参照当地公务员管理部门的具体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