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课程目标与基本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 全面性:课程设置要体现全面发展教育的要求,促进学生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3. 基础性:课程内容要符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学生终身学习和发展奠定基础。
4. 选择性:课程设置要考虑地区、学校和学生个体的差异,提供多种课程选择。
5. 实践性:课程教学要注重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习、成长。
具体到课程目标与基本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1. 德育目标:培养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公民意识和法制观念。
2. 智育目标:培养学生具有基本的科学文化素养,掌握必要的知识和技能,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3. 体育目标:培养学生具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较强的体育能力。
4. 美育目标:培养学生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提高艺术素养,形成良好的审美观念。
5. 劳动教育目标:培养学生具有劳动观念、劳动技能和劳动习惯,形成良好的劳动品质。
6. 课程实施:注重课程的综合性和实践性,加强课程之间的联系,提高课程的教学质量。
7. 评价方式:采用多元化的评价方式,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差异。
8. 师资队伍建设: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
通过以上课程目标与基本点的实施,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