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综合单价是指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承包商按照一定的工程量计算出的,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因市场变化、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而调整的单价。这种单价通常用于固定总价合同中,是承包商完成一定工程量所应收取的固定费用。
固定综合单价的特点包括:
1. 固定性:在合同执行期间,该单价保持不变,不受市场价格波动、人工费、材料费等成本变化的影响。
2. 综合性:固定综合单价通常包含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等所有费用,是一个综合性的价格。
3. 风险承担: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需要预估工程成本,并承担合同执行期间可能出现的风险。
4. 合同管理:固定综合单价便于合同管理和成本控制,因为合同双方对工程成本有明确的预期。
在实际应用中,固定综合单价通常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固定总价合同: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和固定综合单价,一次性收取工程款。
固定单价合同: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和固定综合单价,按月或按工程进度收取工程款。
成本加酬金合同:在成本加酬金合同中,固定综合单价通常用于计算工程成本。
固定综合单价的使用需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以确保合同双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