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考上公务员,需要办理调动手续,以下是一般步骤:
1. 确认资格:需要确认该人员是否符合公务员调动的条件。一般来说,公务员调动需满足以下条件:
被调动的公务员需符合公务员的基本条件;
被调动的公务员需在原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定年限;
被调动的公务员需符合调入单位的工作要求。
2. 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在编人员可以向原单位提出调动申请,说明自己的调动原因和意愿。
3. 组织考察:原单位对申请人的调动申请进行审核,并组织考察。考察内容包括:
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
对申请人的身体状况进行体检。
4. 编制调整:原单位根据考察结果,向省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提出编制调整申请。
5. 办理调动手续:
原单位与调入单位签订公务员调动协议;
原单位向省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提交调动申请;
省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审核调动申请,并办理调动手续;
调动申请人按照规定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
6. 报到上班:调动手续办理完成后,申请人按照规定时间到调入单位报到,并开始新的工作。
具体调动手续和流程可能因地区和单位的不同而有所差异,请以当地人事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准。在办理调动手续过程中,请务必保持与原单位、调入单位和人事管理部门的沟通,确保调动手续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