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紧缺选调生录取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笔试:报考者需要参加四川省紧缺选调生的笔试。笔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 面试:笔试成绩合格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 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报考者的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4. 公示:体检合格者,由组织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 录取:公示无异议后,组织部门办理录取手续,录取为四川省紧缺选调生。
四川省紧缺选调生录取规则可能会根据当年的政策进行调整,具体以当年发布的政策为准。
以下是一些具体的录取规则要点:
1. 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四川省公务员局根据当年考试情况确定。
2. 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 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4. 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 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报考者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报考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等。
6. 录取:录取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录取规则请以当年发布的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