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补考方案如下:
一、补考对象
1. 因特殊情况未能参加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的考生;
2. 在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中因违纪、作弊等被取消考试成绩的考生;
3. 在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中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但已报名缴费的考生。
二、补考科目
1. 《建设工程经济》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3.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三、补考时间
1. 《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2023年11月10日;
2.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2023年11月11日。
四、补考报名
1. 符合补考条件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建造师网(http://www.cpm.org.cn/)进行报名;
2. 报名时,请认真填写个人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3. 报名费用:按照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五、补考考试安排
1. 考试时间:按照上述补考时间安排;
2. 考试地点:按照当地考试机构公布的考点安排;
3. 考试形式:笔试;
4. 考试科目:按照上述补考科目安排。
六、成绩公布及证书领取
1. 考试结束后,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建造师网查询考试成绩;
2. 成绩合格者,请按照当地考试机构公布的证书领取时间、地点和方式领取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七、注意事项
1. 考生在补考过程中,应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
2. 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出申诉;
3. 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
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当地考试机构发布的最新通知,确保顺利完成一级建造师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