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是中国公务员管理的一项重要法规,旨在规范选任制公务员的选拔、任用、考核、培训、交流、辞职辞退等各项管理工作。以下是一些基本的要点:
1. 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通过选举方式产生的公务员。
2. 选拔程序:
提名:根据职位要求,通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等方式提名候选人。
选举: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选举,选举应当公开、公平、公正。
任命:选举产生后,按照法定程序任命。
3. 任用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年满18周岁;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身体健康;
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4. 考核:选任制公务员应当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任职、晋升、奖惩的依据。
5. 培训:选任制公务员应当接受必要的培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6. 交流:选任制公务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进行交流。
7. 辞职辞退:
公务员本人提出辞职的,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任免机关可以根据公务员的表现和工作需要,决定是否批准辞职。
公务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免机关可以依法予以辞退。
8. 纪律要求:选任制公务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
9. 监督:对选任制公务员的选拔、任用、考核、培训等工作,应当接受监督。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基于一般性的描述,具体的《选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可能包含更详细的规定和程序。在实际操作中,应当以最新的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