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民革)有以下基本要求:
1. 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有加入民革的意愿。
2. 组织原则:承认民革章程,遵守民革组织纪律。
3. 群众基础: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在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出版、法律、社会服务等领域有显著成就和贡献。
4. 年龄要求: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5. 政治表现:有良好的政治表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6. 工作经历: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组织能力。
7. 个人品德: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
具体加入程序如下:
1. 自愿申请:向民革组织提出书面申请。
2. 组织考察:民革组织对申请人进行考察。
3. 审查批准:考察合格后,报上级民革组织审查批准。
4. 履行手续:经批准后,履行相关手续,成为民革成员。
以上要求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地民革组织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