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大夫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医疗救治:看守所大夫负责对在押人员实施必要的医疗救治,包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和慢性病的长期管理。
2. 健康检查:对在押人员进行入所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影响监管安全的疾病。
3. 预防保健:开展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工作,指导在押人员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预防疾病的发生。
4. 传染病防控:负责看守所内的传染病防控工作,对疑似传染病患者进行隔离治疗,防止疫情扩散。
5. 紧急救援: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紧急医疗状况时,看守所大夫需要迅速组织救援,保障在押人员的人身安全。
6. 心理辅导:对于心理压力较大的在押人员,看守所大夫提供心理辅导,帮助他们缓解心理压力,保持心理健康。
7. 法律咨询:在必要时,看守所大夫可以为在押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协助他们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8. 与其他部门的协作:看守所大夫需要与看守所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共同维护监管秩序,确保监管安全。
9. 保密工作:看守所大夫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监管秘密。
10. 职业道德:看守所大夫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对在押人员做到公正、公平、热情、耐心。
看守所大夫的职责是保障在押人员的生命健康,维护监管秩序,同时也要遵守法律法规,确保自身行为符合职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