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学校为教职工缴纳的社保属于社会保险的范畴。在中国,社会保险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于保障职工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学校作为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和相关规定,为教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都是符合国家社会保险制度的。这些社会保险费用通常由学校按照一定比例缴纳,职工个人也需按照规定缴纳相应比例的费用。
因此,学校缴纳的社保是合法有效的,也是职工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这些社会保险,可以保障教职工的基本生活,减少他们在面临风险时的经济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