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中的教师通常归教育部门管理。在中国,教育部门主要包括教育部、省教育厅、市(州)教育局、县(区)教育局等。具体来说:
1. 教育部:负责全国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政策制定、教育体制改革等宏观管理工作。
2. 省教育厅:负责本省教育事业的规划、管理、监督和评估。
3. 市(州)教育局:负责本地区教育事业的规划、管理、监督和评估。
4. 县(区)教育局:负责本县(区)教育事业的规划、管理、监督和评估。
事业单位中的教师,如公立学校教师,通常由上述教育部门进行管理。教师的人事关系、职称评定、工资福利等也由教育部门或其下属人事部门负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