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费计发办法》的规定,甘肃省退休公务员的丧葬费标准如下:
1. 丧葬费按照退休人员去世当月基本养老金的20%发放。
2. 如果退休人员去世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费按照以下标准发放:
(1)退休人员去世当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的50%。
(2)退休人员去世当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的50%,加上退休人员去世当月基本养老金的20%。
3. 退休人员去世后,其遗属还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1)一次性抚恤金。按照退休人员去世当月基本养老金的20%发放。
(2)丧葬补助费。按照退休人员去世当月基本养老金的2个月发放。
以上标准仅供参考,具体待遇以当地政策为准。如有变动,请以当地政府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