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现行的公务员法律法规,公务员在任职期间是禁止从事与公务活动相关的营利性活动的。这意味着公务员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商业活动,包括与朋友一起做生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这一规定旨在防止公务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确保公务员队伍的廉洁性。
因此,公务员在与朋友合作做生意方面需要保持距离,避免任何可能影响其公务形象和公正执行公务的行为。如果公务员有创业的愿望,通常需要辞去公职,待离职后再以个人身份参与商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