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户口迁出流程大致如下,具体步骤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有所调整,以下为一般流程:
1. 准备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明;
若有房产证明、工作证明等材料,请根据实际情况准备。
2. 办理户口准迁证:
到宣威市公安局户籍科或当地派出所填写《户口迁移申请表》;
提交相关材料,等待审核;
审核通过后,领取户口准迁证。
3. 迁出户口:
持户口准迁证和身份证到原籍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
原籍地派出所审核户口准迁证,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领取户口迁移证。
4. 迁入户口:
持户口迁移证和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迁入地派出所审核户口迁移证,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领取新的户口簿。
请注意,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可能需要一定时间,具体办理时间及所需材料以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为准。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