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任制公务员是指通过公开竞争性选拔,与用人单位签订聘任合同,进行管理的公务员。在中国,聘任制公务员和传统意义上的公务员在编制上有所不同。
聘任制公务员通常没有正式的行政编制,他们是通过合同形式与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这意味着,聘任制公务员的职位不是通过传统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获得的,而是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进入公务员队伍。
具体来说,聘任制公务员的特点包括:
1. 合同管理:聘任制公务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中会明确工作内容、期限、待遇等。
2. 灵活性:聘任制公务员的招聘、管理、考核和退出机制相对灵活,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市场情况调整。
3. 无编制:由于是合同制,聘任制公务员不属于正式的行政编制,不占用国家行政编制名额。
4. 待遇可能不同:聘任制公务员的工资、福利等可能根据合同约定和市场行情有所不同,与正式编制的公务员可能存在差异。
综上所述,聘任制招录的公务员没有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