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的社保要求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参保范围:包括在河南省内所有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2. 缴费基数:社保缴费基数根据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具体比例由当地政府规定。
3. 缴费比例:社保缴费比例通常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项,其中:
养老保险: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一般分别为20%和8%。
医疗保险: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一般分别为10%和2%(含个人账户)。
失业保险: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一般分别为2%和1%。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在0.2%至1.5%之间。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一般由当地政府确定,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相同。
4. 缴费时间:用人单位应在每月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当月社保费用。
5. 待遇领取:职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满15年,可领取基本养老金。
6. 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在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7.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时,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可能会根据河南省及所在城市的最新政策有所调整。建议您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相关政府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