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社保补缴指南如下:
一、补缴范围
1.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2.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二、补缴条件
1. 缴费人未按月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 因特殊情况需补缴社会保险费的。
三、补缴程序
1. 提交材料
(1)补缴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其他相关材料。
2. 受理审核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补缴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 缴费确认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认缴费信息后,缴费人按照审核意见进行缴费。
4. 发放缴费凭证
缴费人完成缴费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缴费凭证。
四、补缴期限
补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五、补缴标准
1. 社会保险费基数:以补缴时缴费人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2. 社会保险费率:按照补缴时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率执行。
3. 社会保险费金额:补缴金额=社会保险费基数×补缴月数×相应社会保险费率。
六、其他事项
1. 补缴过程中,缴费人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隐瞒、伪造、篡改事实。
2.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依法对补缴行为进行监管。
3. 补缴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缴费人可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操作流程和规定可能会有所调整,请以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