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务员职级并行规定是指湖南省根据中央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要求,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的相关规定。以下是一些基本要点:
1. 职级并行制度:湖南省实行的公务员职级并行制度,是指将公务员的职务与职级进行并行设置,实现职务与职级的分离。
2. 职级设置:湖南省公务员职级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等。
3. 职级晋升:公务员的职级晋升应当根据其工作表现、工作年限、工作实绩等因素综合考虑,实行逐级晋升和竞争上岗。
4. 职级与待遇:公务员的职级与工资待遇挂钩,不同职级的公务员享有不同的工资待遇。
5. 职级与职务:公务员的职级与职务并行,但职务晋升与职级晋升分开。公务员在职务晋升时,应当优先考虑具有较高职级的公务员。
6. 职级并行的时间节点:湖南省公务员职级并行制度的具体实施时间节点,按照中央和湖南省的统一部署执行。
7. 职级并行制度的管理:湖南省公务员职级并行制度的管理工作,由湖南省公务员局负责。
以上仅为湖南省公务员职级并行制度的基本要点,具体规定还需参考湖南省公务员局发布的正式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