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中医诊所,法人并不必须是付主任以上级别的专业人员。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中医诊所管理办法》,中医诊所的法人可以是任何符合法律规定的自然人或法人,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合法的执业医师资格,且具有5年以上中医临床工作经验。
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
3. 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至于“付主任以上”这一说法,并没有法律依据。中医诊所的法人可以是中医执业医师,也可以是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不过,中医诊所的负责人通常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背景和管理能力,以确保诊所的运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开办中医诊所的法人不必须是付主任以上级别的专业人员,但需要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