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工地噪音管理规定如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这是我国关于噪声污染防治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噪声污染防治的基本原则、制度、措施和法律责任。
2.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这是针对建筑施工噪声排放的具体标准,规定了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具体规定如下:
夜间施工:禁止在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夜间施工时间: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夜间作业不得超过晚10点至次日早6点之间的限制。
噪声排放限值: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环境噪声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限值。具体限值如下:
-昼间:60分贝
-夜间:55分贝
噪声监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环境噪声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报送当地环境保护部门。
投诉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建筑施工噪声污染进行投诉。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及时受理投诉,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法律责任:违反上述规定的,由环境保护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各地区可能会有一些具体的实施细则,因此在具体操作时,还需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