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租房的递补选房是给那些在初次选房时未能选到房源的申请人提供的第二次机会。如果申请人收到递补选房的通知,但选择不去参加选房,可能会面临以下几种情况:
1. 失去选房资格:通常情况下,如果申请人没有正当理由且未参加递补选房,可能会被视为放弃此次选房机会,并可能失去再次参加选房的机会。
2. 记录在案:申请人的缺席可能会被记录在案,可能会影响其在未来申请公租房时的信誉和资格。
3. 影响后续申请:有些地方可能会规定,如果申请人连续多次缺席选房,可能会被视为不符合申请条件,从而影响后续的公租房申请。
4. 可能需要说明理由:在某些情况下,申请人可能需要向相关部门说明缺席的原因,否则可能会被视为违规。
建议申请人:
如果确实无法参加递补选房,应提前向相关部门说明情况,并按照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如果可以参加,但担心无法选到满意房源,可以先了解房源情况,做好充分准备。
对于递补选房,申请人应认真对待,合理安排时间,确保不因个人原因错过选房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