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录用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发布招录公告: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招录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招录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考试科目、时间安排等。
2. 报名与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照公告要求进行报名,报名后由招录机关进行资格审查,确认考生是否符合招录条件。
3. 公共科目考试: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参加公共科目考试,考试科目一般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4. 专业科目考试:部分职位要求考生参加专业科目考试,考试内容与报考职位的专业相关。
5. 面试:根据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结合职位需求,按照一定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
6. 体检:面试合格的考生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7. 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
8. 公示:考察合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9. 审批:公示无异议后,由招录机关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10. 试用期:审批通过的录用人员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
11. 正式录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成为公务员。
不同级别、不同类别的公务员职位,其录用程序可能会有所不同,但上述步骤是公务员录用程序的基本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