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编制办公室(简称编办)通常会出具以下材料:
1. 调动申请报告:由原单位编制办公室出具,说明调动原因、人员基本情况及调动意见。
2. 编制使用计划:根据调动人员的编制性质,编办会制定相应的编制使用计划。
3. 调动通知:编办会向调动人员所在单位和接收单位发出调动通知,明确调动时间、地点、待遇等事项。
4. 编制证明:编办会出具调动人员的编制证明,证明其具备调动资格。
5. 调动手续清单:详细列出调动过程中需要办理的各项手续,如户口迁移、党团组织关系转移等。
6. 接收单位编制证明:接收单位编制办公室出具的接收证明,证明该单位具备接收调动人员的编制。
7. 调动人员档案:编办会将调动人员的档案资料整理齐全,包括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考核结果等。
8. 调动协议书:原单位与接收单位之间签订的调动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9. 调动审批表:编办对调动申请进行审批,审批通过的调动申请将填写调动审批表。
10. 调动费用结算单:如有涉及调动费用的,编办会出具费用结算单。
请注意,具体材料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还需根据当地政策及实际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