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地区的省属公费师范生在就业时,通常是与学校或教育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具体来说,签订合同的对方可能是:
1. 所在学校:省属公费师范生毕业后,通常会被分配到所属的师范院校或相关教育机构工作,因此可能会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
2. 教育局:在一些情况下,省属公费师范生可能会被分配到教育局直属的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工作,这时可能会与教育局签订劳动合同。
3. 地方教育机构:也有可能被分配到地方政府或地方教育机构所属的学校工作,签订劳动合同。
具体签订合同的对方会根据省属公费师范生的分配情况和当地的教育政策有所不同。建议咨询所在学校的就业指导部门或当地教育局,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