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的阶梯用气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要求,结合天津市实际情况制定的。以下是天津市居民阶梯用气标准(以2023年数据为例):
1. 第一阶梯:每户年用气量在216立方米(含)以内的,气价保持不变,按照普通居民用气价格执行。
2. 第二阶梯:每户年用气量在216立方米(不含)至300立方米(含)的,超出216立方米的部分,气价上浮0.5元/立方米。
3. 第三阶梯:每户年用气量在300立方米(不含)以上的,超出300立方米的部分,气价上浮1元/立方米。
具体气价和阶梯标准可能会根据国家政策调整和天津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以下数据仅供参考。建议您关注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