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中考补录的录取规则通常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的规则,具体以当年官方发布的文件为准:
1. 优先录取原则:首先录取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然后依次录取第二、第三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
2. 分数优先原则:在相同志愿的情况下,按照考生中考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3. 志愿优先原则:在相同分数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志愿顺序靠前的考生。
4. 特长生优先:对于具有特长生的考生,在符合录取条件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5. 区域分配原则:根据考生所在区域的教育资源分配情况,合理分配录取名额。
6. 性别比例原则:在符合录取条件的情况下,适当考虑性别比例。
7. 政策照顾:对于符合相关政策照顾条件的考生,如烈士子女、优抚对象等,按照相关政策予以照顾。
8. 服从调剂: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可以选择是否服从调剂。若选择服从调剂,将在未被录取的情况下,根据考生志愿和学校剩余名额进行调剂录取。
9. 补录时间:补录时间通常在正式录取结束后,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
10. 补录批次:补录可能分为多个批次,每个批次录取规则可能有所不同。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规则,具体录取规则以当年南昌市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文件为准。建议考生和家长密切关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