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劳动局认可的水上特殊工种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船舶驾驶员:包括船长、大副、二副、三副、水手长等,负责船舶的驾驶和航行。
2. 轮机员:包括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等,负责船舶的机械操作和动力系统维护。
3. 潜水员:包括专业潜水员和救捞潜水员,从事水下作业,如海底勘探、打捞、维修等。
4. 海事工程师:负责船舶的设计、建造、维修和改造。
5. 港口工人:包括装卸工、搬运工、仓储工等,负责货物的装卸、搬运和储存。
6. 船舶修造工人:负责船舶的修理、建造和改造。
7. 救生员:负责水上活动的安全监督和紧急救援。
8. 船舶检验员:负责船舶的安全检验和认证。
9. 海事安全监督员:负责海事安全的监督和管理。
10. 船舶通信员:负责船舶的通信工作。
这些工种因为工作环境的特殊性,通常需要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同时,这些工种在劳动保障、安全培训、职业健康等方面都有相应的规定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