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退耕还林管理办法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云南省实际情况制定的,旨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以下是云南省退耕还林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云南省行政区域内退耕还林、退耕还草、退耕还湿地等生态修复工程。
二、退耕还林原则
1. 坚持生态优先、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2. 优先选择水土流失严重、石漠化、沙化、盐碱化等生态环境脆弱地区。
3. 优先选择适宜的树种、草种,确保退耕还林、退耕还草、退耕还湿地工程的质量和效益。
4. 优先保障退耕农户的合法权益,确保退耕农户得到合理的补偿。
三、退耕还林程序
1. 制定退耕还林规划。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退耕还林规划。
2. 确定退耕还林项目。根据退耕还林规划,确定退耕还林项目。
3. 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按照退耕还林项目要求,组织实施退耕还林工程。
4. 监督检查。对退耕还林工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效益。
四、退耕还林补偿
1. 退耕农户在退耕还林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退耕还林补偿政策。
2. 退耕还林工程完成后,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对退耕农户进行补偿。
3. 退耕还林工程实施过程中,对因退耕还林造成的损失,给予合理补偿。
五、法律责任
1. 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改变退耕还林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2. 退耕还林工程实施过程中,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 退耕还林工程实施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是云南省退耕还林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具体实施过程中,还需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