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载机通常不属于交警的管辖范围。交警主要负责的是道路交通的管理,包括机动车辆的行驶管理、道路秩序维护、交通事故处理等。而装载机一般属于工程机械,通常用于建筑工地、矿山、港口等场所的土石方工程和材料运输,它们不参与日常的道路交通流动。
装载机的管理通常由以下部门负责:
1.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装载机的运输管理,包括运输许可、运输安全等。
2. 建设管理部门:在建筑工地等地方,装载机的使用和监管可能由建设管理部门负责。
3.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装载机的安全生产监管。
因此,如果装载机在道路上行驶或停放时违反了交通规定,应当由交警部门处理;但如果是在非道路施工或作业区域,则可能由上述其他部门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