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务员考试的分数计算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由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部分组成,两部分各占50%的权重。例如,如果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得分为60分,申论得分为70分,则笔试总成绩为(60+70)/2=65分。
2. 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实际得分计算。
3. 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是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加权平均,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综合成绩 = 笔试成绩 × 50% + 面试成绩 × 50%
例如,如果某考生的笔试成绩为65分,面试成绩为85分,则其综合成绩为:
综合成绩 = 65 × 50% + 85 × 50% = 32.5 + 42.5 = 75分
不同年份、不同岗位的分数计算方式可能有所不同,具体请以当年发布的招考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