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三支一扶”计划主要面向湖南省内的农村地区,具体包括以下几类地区:
1. 农村基层单位:如乡镇政府、农村中小学、农村卫生院等。
2. 农村基层社会服务组织:如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农村文化活动中心等。
3. 农村基层经济组织:如农村合作社、农村农业企业等。
4. 农村基层公共服务单位:如农村水利设施、农村电力设施等。
具体实施时,通常会根据湖南省内的实际情况,选择一些经济相对薄弱、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的农村地区作为“三支一扶”计划的服务地。这些地区通常包括:
湖南省的贫困县、少数民族聚居区、革命老区等。
一些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
一些资源匮乏、生态环境脆弱的农村地区。
具体的实施地区每年可能会有所调整,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相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