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账户中的存款人类别通常包括以下几种:
1. 机关法人:指具有法人资格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
2. 非法人组织:指不具备法人资格但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如社会团体、基金会等。
3. 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在结算账户中,机关非法人是指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机关单位,它们通常以机关的名义进行经济活动,但并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例如,一些机关的分支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可能就是机关非法人。
因此,结算账户中属机关的存款人类别中可以包括机关非法人。机关非法人可以通过结算账户进行资金收付,但需要以机关的名义进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