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晚婚晚育待遇主要依据《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是一些主要的规定:
1. 晚婚假:
男方满25周岁、女方满23周岁后结婚的,可享受晚婚假。
晚婚假一般可享受30天。
2. 晚育假:
晚育假是指女方生育第一个孩子时,晚于国家法定产假的生育假。
根据规定,晚育假一般可享受30天。
3. 生育津贴:
女职工在享受晚育假期间,可以按照规定领取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的标准一般不低于本人月平均工资。
4. 住房补贴:
对于符合条件的晚婚晚育家庭,可以申请一定的住房补贴。
5. 其他待遇:
晚婚晚育家庭在子女教育、就业等方面,也可以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
具体的待遇标准和申请条件可能会有所变化,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最新的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