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学力研究生在公务员定级方面是认可的。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管理规定》,同等学力研究生在定级时,其学历可以视同研究生学历,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职务与级别待遇。
具体来说,同等学力研究生在进入公务员队伍后,其定级可能会参照以下标准:
1. 如果同等学力研究生的专业与公务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匹配,且具有相应的实践经验,可能会直接定级为二级或三级科员。
2. 如果同等学力研究生的专业与公务员岗位要求的专业不完全匹配,但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可能会先定级为四级或五级科员,并在工作一定年限后根据工作表现和考核结果调整级别。
3.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同等学力研究生可能需要通过相应的考试或考核,证明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能力和水平,然后再进行定级。
不同地区和部门的具体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具体定级情况还需参照当地公务员管理部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