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的地方留成是指国家在分配税收收入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将一定比例的税收收入划归地方政府支配使用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这种体制旨在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增强地方政府的财政实力,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具体来说,税收地方留成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增值税:增值税的地方留成部分,主要是对地方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所取得的增值税收入进行分配。
2. 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地方留成部分,是对地方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收入进行分配。
3. 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地方留成部分,是对地方居民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收入进行分配。
4. 资源税:资源税的地方留成部分,是对地方开采的资源产品征收的资源税收入进行分配。
5. 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地方留成部分,是对地方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所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进行分配。
地方留成的税收收入,主要用于地方政府的各项支出,如基本建设、社会保障、教育、卫生、文化等领域的支出,以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税收地方留成是财政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有助于实现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财政平衡,提高地方政府的自主性和积极性,促进地方经济的健康发展。